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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配资之家 天津: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发布日期:2024-10-01 23:54 点击次数:131
本次财报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表现尚佳。其中,毛利率24.57%,同比增34.03%,净利率13.32%,同比增304.21%,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7910.62万元,三费占营收比2.47%,同比增127.46%,每股净资产28.9元,同比增1.67%,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97元,同比减15.59%,每股收益1.45元,同比增437.04%。具体财务指标见下表:
中国网财经5月29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网站消息,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一、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市政府调控要求,现将天津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炒股配资之家